美国「Fender(芬达)」——吉他界の“花心大萝卜”
关键词:换弦累到“腱鞘炎”、音色勾人到“想组乐队”
官方吹:“传奇Stratocaster+Telecaster双旗舰,清音通透+失真沙哑,弹摇滚像在‘加州海滩上蹦迪’,弹布鲁斯像在‘密西西比河边唱情歌’!”(潜台词:“买我,你的手指比你的前任还‘善变’~”)
实际体验:花心确实“上头”——我买了把Strat,原厂弦是“细钢丝”,弹两天就锈成“黑针”,换弦时手滑崩断三根,现在我家抽屉里堆了半盒“吉他刺客”(断弦)。更绝的是——音色勾人到“离谱”!我扫了个清音和弦,隔壁大爷扒着窗户喊:“小子,弹《加州旅馆》呢?我年轻时也组过乐队!”结果他真搬来架破木吉他,和我“即兴合奏”,现在全小区都知道我是“扰民二人组”……最绝的是——“颜值陷阱”!彩色渐变款像“糖果”,我背着它去咖啡厅,服务员喊:“先生,您这‘会发光的玩具’能借我拍个照吗?”现在它成了我“假装文艺”的道具,实际我连《小星星》都弹不利索……
地狱梗:
邻居问:“你这芬达咋比我广场舞音箱还吵?”
答:“这是‘经典音色’!结果我用它弹《Hotel California》,楼下的狗跟着嚎了半宿——现在它见我就躲绿化带里(比我前任躲债还彻底)……”
社死现场:带它去琴行试音,老板拍了拍喊:“这把琴当年被Eric Clapton弹过!”我一激动按错和弦,发出“刺啦”一声——老板扶额:“兄弟,你这是要给Clapton的琴‘报仇’?”现在全琴行都管我叫“芬达杀手”……
吐槽:Fender的“经典”是给“摇滚老炮儿”看的,凡人用了只会想:“我买的是吉他,不是拆弦器,但它的‘难伺候’程度和我家祖传的老座钟一模一样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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